《民法典》告诉了我们什么?

作者:高一(4)班黄竹韵 发布日期:2020-09-24

9月22日,我校高一高二年级同学迎来了本学期第一次专家讲座。讲座由湾区法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,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主讲,主题为《<民法典>与法的精神》,同学们受益多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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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明律师颇具耐心地引导同学们用法的精神去剖析《民法典》,并举出百家争鸣、百日逐鹿等多个历史典故,生动形象地阐释了《民法典》中抽象的法律条文。随后朱明律师更进一步结合现实生活,带领同学们去认识并了解《民法典》的作用与意义。他指出:“金字塔顶端的自由,中间部分的正义和底端的秩序是《民法典》的体现,《民法典》的意义在于保障人与人之间的尊严和平等”。他还告诉我们:康德说过:“法律是一个人的自由与他人自由共存的全体的总和,这一条件的表现就是人的权力”,而《民法典》正是用于规定人的权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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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座过程中,朱明律师还不时地与同学们互动,也有知识渊博的同学用“法律的作用就是降低交易成本”之类专业语汇参与交流,朱明律师给予了赞许,并强调同学们要有独立的思考能力,从更高层面俯看这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准则,才不会不识庐山真面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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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朱明律师从与大家密切相关校园生活的角度阐释了《民法典》,比如:在自愿参与的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、给老师或同学取绰号造成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方式等等。他将法典和日常生活有机结合,深入浅出的讲析,让我们收获满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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