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中学生
5月16日下午,我校邀请中山大学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孙劲宇、王怡雯两位老师,为初一和初二的学生开展主题为“青年说”的普法内容讲座。两位老师分别细致生动地为大家科普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相关知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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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老师开展以“‘宪’在开始,保护自己”的宪法知识科普。作为国家的根本法、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、拥有最高权威及效力的法律,宪法与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都息息相关,无论是保障每个中国公民的平等权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社会经济权利等合法权益,还是履行缴纳规定个人所得税、赡养父母等义务,都在为我们营造安全、有序的社会环境。孙老师说,宪法的实施得益于国家强有力的后盾,大家都要有宪法的基本常识,做一个守法公民,才能进一步推进公序良俗的环境。
关于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讲解让在场同学非常感慨:原来家庭、校园、社会都在不同层面为我们未成年人保驾护航:在家庭中,父母应当禁止放任孩子沉迷烟、酒、网络的行为;在学校中,校方有义务对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进行引导教育;在社会上,部分网吧、烟酒售卖店不得在学校附近营业,防止青少年误入歧途。这为我们青少年的行动和成长环境筑起了一面厚实而坚固的保护墙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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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王老师的讲述中,我们接触了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。在这个专题中,老师给我们放了一个来自于电影《羁押》的片段,两名11岁的男孩在帮助2岁小男孩寻找母亲未果后起了杀心,将其残忍折磨后放至铁轨上,亲手将一个幼小的生命结束于疾驰而来的火车下。难以想象,这个情节竟是改编于英国1993年的惨案,人物原型与电影情节凶手年龄相仿,断送了一个更小的生命,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与人生。
大家心里有了疑问,既然有时儿童犯罪的残酷程度更甚,那法律又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罪犯从轻追究刑事责任呢?王老师为我们讲解,国家在自古以来“矜老恤幼”的传统上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政策宽待和法律宽佑,未成年人拥有较大的人格可塑性,因此我国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。但这并不代表纵容违法,而是施行专门的矫治教育制度。由此,同为未成年人,我们应提高警惕、多加分辨,才能摆脱困境,用法律保护自己,为中国未来发展贡献力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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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整场讲座下来,同学们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,法治中国的未来期待当代青少年挑起重担、厚积薄发,我们要为法治中国的前景勾勒出更为宏大的蓝图并付之以切实行动,慨然书写“青年说”,建设法治强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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